2017新疆天龙矿业股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简讯
时间 :2018-05-09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量:1846
三年来,公司克服了由于外债负担严重,企业自身无融资能力,资金链面临断裂的风险。通过股东各方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新投集团通过直接借款和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借款向公司融资 20 余亿元,保障了公司顺利建设完成后 10 万吨电解铝项目及 2#200MW 发电机组项目,并于 2017 年启动和达产,公司实现了24.4 万吨/年电解铝产能和 2×200MW 发电能力以及 13 万吨/年炭素的生产能力,达到了产能配套和优化资产结构的目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实现了本阶段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天龙矿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 年度,公司全年完成铝锭产量24.1 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9 亿元,实际实现利润总额为 8,949.72 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企业盈利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重点事项说明:
1、2017 年公司实际实现利润为 8,949.72 万元(其中:账面利润总额为 2,009.14 万元)。
2、按会计准则要求对下列业务进行了账务处理,金额为 6,940.58 万元:
(1)根据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处置水泥公司一、二分厂和炭素公司氢氧化铝厂资产的议案》,由新疆华盛资产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拟拆除资产进行了评估,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 1,695.54 万元。
(2)根据新疆华盛资产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对动力公司 2.5 万自备电厂(于2014 年 9 月 30 日应环保要求已停产)的固定资产减值部分进行了帐务处理,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 1,959.35 万元。
(3)对未建成的水泥生产线发生的费用 590.04 万元进行了账务处理,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
(4)2017 年全资子公司郑州市隆盛祥矿冶有限公司处置未提折旧的资产及采矿权价款摊销金额257.77 万元。
(5)2017 年提取停机折旧 1,296.88 万元(2.5 万电厂、氢铝厂及水泥一、二、四分厂等);以前年度多进在建工程的 1.802 亿元资产使折旧每年增加的金额:1,141.00 万元。
另外,根据新财非税[2017]16 号规定,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对自备电厂供电量收取 0.0241 元/度的政府性基金,使公司 2017 年电价成本较预算增加 3,055.80 万元。该项支出已计入 2017 年总成本。
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 20,073,417.07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合并口径):-246,299,868.44 元。本年度不做利润分配。按照 2016 年 8 月 22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18 年 6 月末支付 2011 年应分配股利 7673.77万元,计划根据 2018 年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分批进行支付。